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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龙岩人社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费?

文章来源:龙岩市人社 发布日期:2018-03-05 0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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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一直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费?一起来学习~

多大年龄开始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2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各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补贴吗?

答:

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如下:

(一)个人缴费补贴政策: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最高为100元。未按规定及时缴费或中断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二)特殊群体代缴政策:

1、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100元)养老保险费。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政府仍按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2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100元)养老保险费(贫困人员已脱贫的,可享受该项代缴政策至2020年)。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和代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未按规定及时缴费或中断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什么时间缴费?如何缴费?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费,参保城乡居民应根据自己选定的缴费档次,按照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费。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主要的缴费方式是参保人员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金融机构缴费账户预存保费并由合作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及合作金融机构具体如下:

1.新罗区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9月底前

合作金融机构:龙岩农村商业银行

咨询电话:0597—2322186、2322185

2.永定区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1至3月份为集中缴费时间

合作金融机构:永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咨询电话:0597—5831175

3.漳平市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9月底前

合作金融机构:漳平农村商业银行

咨询电话:0597—3099625、3099626

4.上杭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9月底前

合作金融机构:上杭农村商业银行

咨询电话:0597—3965699、3965989

5.武平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9月底前

合作金融机构: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咨询电话:0597—4823275

6.长汀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1至4月份为集中缴费时间

合作金融机构:长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咨询电话:0597—6839616

7.连城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每年9月底前

合作金融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连城县分公司

咨询电话:0597—89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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