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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文章来源:盐城人社 发布日期:2020-06-01 14: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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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江苏省人社厅官网截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盐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这是继我省2012年首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的第九次调整,本次调整将惠及盐城大市区40.83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初步测算,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我市公共财政将为此项惠民举措每年增加支出5900万元。目前,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及大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加班加点运作,并协调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筹集,确保6月底前调增基础养老金标准并补发到位。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盐城大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新增待遇享受人数约1600人,预计年底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将达42.75万人。今年以来,我市在全方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推行“智慧城乡居保”线上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春季突击”“百日会战”等系列活动,切实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不断档,积极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鼓励60周岁以下的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发放全覆盖。

根据江苏人社、盐城发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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