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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重点之参保篇

文章来源:常德人社 发布日期:2020-07-01 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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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保“全覆盖”专项行动正在火热进行中,大家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不是还有一些不了解的地方,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好好唠唠与大家晚年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知识!

开课前先拟了一个小的框架目录让大家对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

参保篇目录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具有常德市辖区内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出国(境)定居人员,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期间,可以参照省内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ps: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一)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

(二)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负担。

(注: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参保人缴纳当年或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由税务部门受理并征收;参保人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保费的,由人社部门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开通了各代收银行网点、智能pos、“湘税社保”app、微信缴费小程序等缴费渠道,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的缴费服务。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干货!想了解更多社保资讯就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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