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现有60岁以上老人6978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7%,人口老龄化水平分别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全省1.3个百分点。因此,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持续走高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些年,特别是在“民生升温”战役全面打响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市场推动等举措,着力推进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了全区城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1、突出重点,推进保障政策稳健实施。围绕贯彻实施《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坚持一般和特殊相结合的原则,在推进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突出保障好了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低保、残疾、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大力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努力提高低收入老人保障水平。目前,全区城乡低保老人月人均补差标准分别达到277.13元、113.8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0元。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逐步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对全区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人给予生活补贴,目前全区高龄老人共1131人,年均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约100万元;今年初,提请区政府出台了《武陵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采取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41.58万元,惠及老人545名,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出资28.41万元为5985名60—80岁的低保老人及失能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完善网格,推进居家养老快速发展。结合完美社区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老年人信息平台,全面掌握了全区老年人的家庭情况、生活需求、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引导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入“格”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紧急救援、健康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涵盖日间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培育了阳光家园、新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便民生活服务圈、义诊义治等一批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品牌。目前,全区共建成养老服务点63个,日间照料床位64张。
3、多措并举,推进机构养老三量齐升。立足武陵养老现状的实际,通过政策、资金等扶持,推进公办、民营、养老示范点等养老建设项目三量齐升。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建设武陵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规划用地3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96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850万元,建成后可容纳老人650人。该项目自2011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近200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立项、选址、征地拆迁、工程代建制法人的招投标、围墙修建等基础工作,目前,正在申请国家的专项建设债券投资资金,争取10月份开工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乡镇敬老院“一乡一院“建设。通过国省投入、市区配套,乡镇自筹,推动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上半年新改建的丹洲敬老院,新增床位50张。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5家,拥有床位200张。二是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区财政对市城区规划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验收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自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3000元的资助,租用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000元的资助,连续补贴三年;每接收一名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人员,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元、200元、400元的运营补贴,有效推动了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市场,形成民办公助、民营等多形态社会化运作模式。目前,全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5家,拥有床位2274张。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城乡养老示范点等养老项目建设。按照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兴办农村幸福院、城乡养老示范点,并建立好老年人协会,配备好得力人员,成为承接农村幸福院、城乡养老示范点服务的主体。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幸福院17个,床位75张;城乡养老示范点8个,床位40张;城乡老年人协会104个。
4、创新服务,营造尊老孝老浓厚氛围。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涉老维权活动,推动老年证“一窗式”办理服务,年均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500余本,提供涉老政策咨询2400多人次,办理老年人援助案件2件。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开展“敬老孝老之星、健康长寿之星”评选、“敬老月”、“春暖武陵慈善团年宴”等品牌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孝为美、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每年春节、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时积极开展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健康长寿之星、敬老孝老之星的慰问活动,解决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仅今年上半年就走访慰问特困老人47人、长寿之星11人,敬老孝老之星10人,高龄老人26人,送去慰问金2.96万元。关注老年人精神需求,积极支持老科协、老年人诗书画影等协会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建议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打造常德乃至湘西北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以及家政、物业等企业和机构,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等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建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卫生健康、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
3、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积极推进芦荻山乡敬老院新建项目建设,进一步配套完善丹洲乡敬老院,促使其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依托闲置的学校、村部等场所,通过改造修缮、添置设备、拓展内容,开展村级老年人互助养老服务。
4、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医疗机构举办医养护一体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诊所)或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积极支持其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养老服务,延伸医疗服务项目。
5、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改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结构。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制度。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
6、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作用。根据城乡社区老年人口的规模及分布,按照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广泛设立老年协会。引导支持老年协会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维权、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7、扶持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扩大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以及教育培训等服务的范围。鼓励支持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
8、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和机构根据老年人特点,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武陵区民政局 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