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政策

佛山市民政局

关于提高佛山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佛民办〔2022〕59 号

文章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23 08:41:4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2〕44号)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120元/人月提高到1180元/人月。

二、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698元/人月。

三、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2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四、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相关救助标准随之调整:

(一)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888元/人月;

(二)全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调整为1770元/人月。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佛山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民保〔2021〕3号)同时废止,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佛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5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佛山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最新发布】关于提高佛山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政策解读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民保〔2019〕21 号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的通知(佛民办〔2018〕73 号) 佛山市: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5〕41号) 【佛人社〔2015〕41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公布居民参加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6〕265号)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调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7〕162号) 佛山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6〕212号) 佛山市:关于明确2016年社保年度单独参居民门诊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市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南府〔2019〕32号 佛山市:关于调整2015年社保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5]105号) 佛山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给予年度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通知(佛房金管〔2015〕100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