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市发展改革委就《哈密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方案依据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5〕129号文件制定,基于成本调查形成,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市级及伊州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为15元/人·天;护理费分四档:特级1200元/月、一级850元/月、二级500元/月、三级300元/月。巴里坤县、伊吾县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为12.5元/人·天;护理费分别为特级800元/月、一级600元/月、二级300元/月、三级200元/月。公办养老机构可依据房间配置、朝向、采光等条件在基准价基础上自主下浮,下浮不限。伙食费按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非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