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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北京市]关于2004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代理机构资格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10-29 09: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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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1号
  各管理部:
  根据《关于受理代理人代为办理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问题的紧急通知》[(2001)京房资中心计字第100号]规定,2004年共有19家代理机构通过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格认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康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金都兴业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欣思达室内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成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汇信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亚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宝孚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予新洋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市旗浩律师事务所、北京首创金丰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京港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天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共19家代理机构已经通过资格认证。各管理部可按原规定的职责划分受理其代为办理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有关规定受理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的,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查处,遇有问题,及时报告中心。
  特此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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