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宿州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多少执行?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11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5%,但最高不超过20%。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宿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