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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剩余的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7-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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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核定期限后,如有剩余的缴费年限,可予以保留。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保留的缴费年限与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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