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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福建省内不同统筹区之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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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移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本人《参保凭证》;委托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转移人员向新参保地申请参保,同时出示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或委托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材料完备后,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由转出、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协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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