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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浦城县完善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作者:福建人社 发布日期:2014-09-15 0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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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老年人

一是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至目前,共为22735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内公交车;给820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高龄补贴,11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补贴。

二是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管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1-8月,共建立老人档案39107份,规范健康管理人数34927人,建档率96.08%,开展65岁以上老人体检 26023人次。

三是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月260元递增到今年365元;减免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百岁老人、革命“五老”等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

四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60万元建设20个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建设休闲娱乐等设施。

五是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至8月底,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68万人,参保率87.03%;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5.61万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3128.94万元,社会发放率100%。

六是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按人均5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县公共财政的支出范畴。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对118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至60元服务代金券,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固的居家养老服务。逐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设置批准的养老机构全年每月入住率在60%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适当的床位运营补贴。(浦城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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