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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哪些情形下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等可以认定为工伤?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4-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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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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