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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韶关市:失业保险办事指南之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文章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07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张,下同);
  (3)《就业失业手册》;
  (4)本人社保卡;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提供死亡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次月发放。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5、注意事项:生育时间应当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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