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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韶关市:失业保险办事指南之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文章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22 2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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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2.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张,下同);

(3)《就业失业手册》;

(4)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社保卡或活期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次月发放。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5、注意事项: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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