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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韶关市:失业保险办事指南之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文章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22 2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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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张,下同);

(3)《就业失业手册》;

(4)本人社保卡;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提供死亡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次月发放。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5、注意事项:生育时间应当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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