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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

文章来源: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02 1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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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积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我市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5%,5年以上为4%。

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贺丽娟、王欣)

附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壹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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