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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公立医院改革方案 明确提出取消“以药补医”

文章来源:《中老年时报》 作者:庞津昆 发布日期:2015-04-01 12: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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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日前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本市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包括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在内的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依托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集全国各地最低中标药品价格,以季度为周期将价格调整为全国最低。
  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去年,天津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是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今后,本市将把公立医院运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除中药饮片暂不执行外,对包括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在内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
  公立医院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结构,调整诊断、治疗、护理、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院申请、专家评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价格调整机制。以固定资产折旧保值为定价原则,调整确定一类价格(限制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标准,适度提高床位费收费标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定价原则,调整确定二类价格(标准价格),提高护理费、治疗费、诊查费收费标准;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定价原则,调整确定三类价格(基准价格),提高手术费、麻醉费、抢救费收费标准。
  严查药品回扣提高医保补助标准
  政府逐步提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国产药品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完善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报销范围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严控门诊和住院患者平均费用,严控医师处方权限,依法追究接受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业务代表回扣的医务人员与医疗机构的责任。
  双向转诊 医学检查结果互认
  本市将在部分二、三级医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合作关系,搭建双向转诊平台。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作用,实行分级、差别支付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分级诊疗。构建不同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在统一质控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公立医院经营不善将被托管
  今后,本市还将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部分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采取托管、公办民营等形式进行改革。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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