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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低价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6 1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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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低价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134号),2015年8月31至9月13日,我们进行了低价药信息采集工作。近日,从有关部门获得了本次低价药挂网采购报名的企业信息。为了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低价药)调整工作,广泛采集低价药品信息,满足各单位参与医保工作的需要,现就再次开展低价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2015年10月19日上午9点至26日下午6点,符合条件的制药企业,可登录"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http://60.30.83.92:8181/wsba)",通过"低价药信息申请"功能界面,填报信息并上传文件。

二、信息采集范围、条件和流程:

本次低价药信息采集的范围、条件和流程,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低价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134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可登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社会保险”栏目查看文件http://www.tj.lss.gov.

cn/ecdomain/framework/tj/njiekehkfbkbbbodkbnejjfgfpahgjaa.jsp。

三、其他事项:

(一)《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5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异名库)中的药品品规,无需提交“低价药信息申请”。《药品目录异名库》可登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的“便民工具”栏目下载查看。

(二)2015年8月31至9月13日期间,通过药品代码管理系统提交“低价药信息申请”并审核通过的药品品规,无需再次提交。

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本次低价药信息采集工作,感谢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韩 阳、郭 恺

咨询电话:15022593781、15760707525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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