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到2015年烟台市老年人口将增加到148万人。为此,烟台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对外开。其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引入5处以上外资养老机构和3-5个管理服务团队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各县市区普遍建有1-3处养老服务综合体或高质量养老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构建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主体多元化、机制市场化,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养老产业占三产总收入比重明显提高。
多渠道引入国内外资本
烟台市曾获“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生态人居环境奖。利用这些品牌优势,多渠道引入国内外资本发展养老机构。烟台市将吸引国内外大财团、大企业来烟投资发展养老机构,并推动日韩、台湾、香港、新加坡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养老实体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举办养老机构。同时,与北京、上海、海南、云南、哈尔滨等地养老机构合作,探索开展异地养老服务,推进养老连锁化经营。
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融合,已成为发展养老产业的趋势。为此,烟台市鼓励和支持国内外资本投资发展以收养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引导国内外医疗服务资源通过在养老机构设立派驻机构或服务网点,建设老年护理院、康复院,与养老机构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
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方面,引入外资力量推动以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人产品用品、老年人健康服务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产业全面发展。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连锁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知名品牌。
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
创造良好的养老服务业对外开放发展的环境,对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至关重要。烟台市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采取转制为企业或实施公建民营等方式实行市场化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
为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涉老组织、机构审批及立项、环保等手续办理一律下放到县级,并给予优先办理。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按照举办目的,区分营利和非营利性质,营利性养老机构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
在完善金融信贷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等,不断提升个人养老能力,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
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
在吸引养老服务人才上,烟台市将与国内外先进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沟通交流与合作,引进专业化管理人才、团队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外资力量参与办学,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采取财政补贴、分级培训等方式,依托大专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
同时,建立养老服务队伍保障机制,加快养老服务业通过民主程序研究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本文地址:烟台市积极推进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