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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申报“5a”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的通报

文章来源:烟台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08 15: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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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加快推动机构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机构养老服务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016年,我市出台了《烟台市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及评定办法》(烟民〔2016〕20号),启动实施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对全市养老机构实行等级化管理。

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在自评基础上,申报参评“5a”级养老机构。根据评定规定,烟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评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

经烟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被评定为“5a”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有效期三年,现予通报。

烟台市民政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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