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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12 1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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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设定依据

1.《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湛府﹝2008﹞43号)

2.《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湛府﹝1999﹞51号)

3.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申请条件

1.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2.已签订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3.医院具备联网报销条件且已按规定报销参保人相关费用并将报销数据上传医保结算系统。

申请材料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汇总表

2.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明细表

3.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汇总表

4.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明细表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汇总表

2.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明细表

3.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汇总表

4.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明细表

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审批——结算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每月10日前申报结算上月费用。

2.承若时间:月底前结束审核,经审批后按流程移交结算支付。

办理地点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

联系电话

0759-361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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