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政策

佳木斯市:关于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文章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2-29 19:56:5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394号)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040元计算。

经测算, 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为5652元,高额为9408元。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佳木斯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佳木斯市:关于公布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及个体缴费金额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报2015年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关于佳木斯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事宜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转发《关于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佳木斯市:档案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1月到达退休年龄未申请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 佳木斯: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地点和时间的通知 佳木斯市:2015年度养老保险费收缴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 佳木斯市: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佳人社发〔2014〕248号) 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相关事项的通知 佳木斯市市直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