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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舟山市: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须符合哪些条件?

文章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04 2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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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在本市办理自住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

(2)申请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职工正常还贷6个月以上,且申请时前6个月无逾期记录。

(4)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贴息贷款)未结清的,不受理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含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不受理商业贷款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

(5)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时,申请人单方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大于月还款额的12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大于月还款额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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