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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舟山市: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什么时期内提出申请?

文章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04 2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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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贷款,借款人应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至结清房款前提出申请。

现房贷款,借款人应在结清房款前提出申请。

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后的3个月内(以房屋契税收据所列日期为准)提出申请。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应在房屋建造竣工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

拆迁安置房贷款,借款人应在结清房款前提出贷款申请。如已办妥房屋产权登记的,应在交纳房屋契税后的3个月内(以房屋契税证所列日期为准)提出申请。

经济适用房贷款,借款人应在结清房款前提出申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商业贷款全额还清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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