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凡在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时,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可向本市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地址:舟山市: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是否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