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9日
本文地址:巢湖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
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01-03
杭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图文) 2022-12-19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2-12-19
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2-10-12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