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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重磅公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你必须知道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5-24 06: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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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公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你必须知道

近期,国家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先后出台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等相关政策,我市也根据国家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的政策,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更加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住房消费条件。我市新政策有什么亮点?异地贷款怎么样办理?装修房子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性突击缴存6个月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时间为您梳理出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七条干货。

一、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主要有什么亮点?

我市有7条全区率先或唯一施行的宽松提取、贷款新政策亮点。

(一)提取方面

1.购房、新旧房装修、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税费等住房消费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商品住房备案2年内每套都可以提取一次,每年可以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消费总额;

2.缴存人员提取不足支付住房消费余额,经所有权人同意并出具证明,父母、儿女可以相互提取对方公积金支付不足部分余额;

3.大病治疗费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

(二)贷款方面

1.开展全国异地贷款业务。即在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市外、区外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不论缴存职工家庭有多少套住房,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第二次,最低首付比例为20%;

3.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精品楼盘、个人征信良好、还贷能力强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

4.个人征信不良,可以通过缴存人员担保的方式受理,实现贷款“零拒绝”。

二、一次性突击缴存6个月公积金人员,可以贷款吗?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取得贷款后,是否还要继续缴存公积金?

一次性突击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人员,不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国家住建部、《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对公积金贷款有严格要求,要具备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缴存人员取得贷款后,还是要按照借款申请人填写的《贷款申请表》中承诺及借款申请人与委托银行签定的《住房贷款合同》约定,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贷款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贷款申报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公积金贷款,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四、港澳台等境外人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具备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公积金缴存人员必须是境内在职职工,不是公积金缴存人员不具备贷款条件。

五、什么是异地贷款?怎么样办理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贷款就是:在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市外、区外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一)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我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具体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文件的办理流程办理。

六、公积金贷款利息和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相差多少?

按照目前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2个点左右。按照目前利率计算,贷款40万元期限30年,到期限还清贷款本息,商业基准利率:4.90%,还款总额:786240.00元,支付利息:386240.00元;公积金基准利率:3.25%,还款总额:626688.00元,支付利息:226688.00。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总利息差额:159552.00元。

七、提取、贷前调查、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何?

(一)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从6个环节压缩短为2个环节,办事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

①窗口受理初审→②审批办(办事处、管理部)现场审批。

(二)贷前调查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楼盘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支机构提供楼盘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支机构开展贷前调查、核实,综合分析、评估,论证,出具调查报告。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①受理初审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②现场实地调查→③出具调查报告。

(三)贷款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从5个环节缩短为3个环节,办事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

①窗口受理初审→②审批办(办事处、管理部)信贷员复审→③审批办(办事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经和住房管理部门、受委托商业银行商定,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时限是21个工作日,其中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是7个工作日,受委托商业银行签定《住房贷款合同》等工作是10个工作日,住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是4个工作日。

逾期不能办结的,借款申请人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商业银行、住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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