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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滨州市:男性职工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8-23 2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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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滨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女方为农村户口、无固定工作、无社会保险的可以在男方处进行报销。女职工生育前一个月在男方所在单位申请,生育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允许生育的证明、费用清单、原始病例及发票进行报销。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滨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科电话0543--3185135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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