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房金业管〔2016〕2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方便广大职工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经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卡对象
公积金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莆田辖区内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自愿办理此卡的职工。
二、卡片功能
公积金联名卡由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缴存银行合作发行。集住房公积金卡与银行卡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ic卡,是职工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备住房公积金提取转存及各项查询功能。
三、卡片费用
免收联名卡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用。
四、申请材料
(一)公积金专柜办理
1、单位批量办理
缴存单位向建设银行公积金专柜提供下列材料:
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单位批量开立公积金联名卡协议》、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由职工本人签字)及本单位受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单位开具的《委托书》。
2、职工个人办理
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二)莆田学园分理处办理
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五、建设银行办理处:
莆田建行营业部: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
莆田涵江支行:涵江区新涵街133号
莆田秀屿支行:秀屿区笏石镇车站南侧
莆田仙游支行:仙游县鲤城镇八二五大街549号
莆田学园分理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侧
六、目前我市缴存银行建设银行定于今年10月份率先开展此项业务,其他缴存银行(工、农、中行)待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联名卡功能完善后,将陆续开展此项业务。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9日执行。
特此通知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