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民发〔2016〕163号
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泸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管理标准化,改善服务质量,2016年9月,市民政局委托泸州市养老服务福利协会开展《泸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编制工作。经起草、组织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现将《泸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标准试行期结束后,市民政局将邀请专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审,以作进一步完善。
附件:《泸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试行)》
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