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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8名职工骗提公积金被通报

文章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23 14: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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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了8起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事件,所涉职工从通报之日起五年内公积金提贷资格被暂停。截至目前,乐山市共有21名职工因骗提公积金背上“信用污点”。

1月18日上午,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查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4号)》,对近期查实的8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这8起骗提住房公积金事件均发生在五通桥区,涉及该区8个单位、企业的8名职工。

“住房公积金虽然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所有权是具有限制性的所有权。职工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用途,不能像银行存款一样自由存取。”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均属违法行为,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均涉嫌触犯法律。

(编辑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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