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资讯

乌鲁木齐市:二手房公积金提取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01 14:16:5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购买本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签章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过户到购买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转让合同》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借记卡。注意事项:(1) 购买本地二手房以过户到购买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所购住房可提取二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2) 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交易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以《房产转让合同》中交易价格和契税缴纳核税价低者为准。所提款项转入提取人银行借记卡。(3)所购住房近一年内多次交易(含二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购买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4)《房屋所有权证》中载明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乌鲁木齐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