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政策

河源市: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26 09:38:4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河公积〔2017〕23号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职工办事,提高行政效能,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三个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2017〕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取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盖章环节。调整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提取;

二、符合提取条件和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审批表,职工持该表到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转账手续即可。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河源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