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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禁超3464元

文章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07 2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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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南昌市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控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不允许超过上限缴存。

按照规定,自2017年5月起,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超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201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单位职工,须全部调整至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即3464元)范围内。缴存单位在办理5月份汇缴核定前,须将所有超上限缴存的职工月缴存额调整到位。

据了解,单位经办人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领取或登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年度调整缴存清册》,准确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按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然后将加盖单位印章的《年度调整缴存清册》(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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