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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操作规程(账户封存与启封、账户转移、帐户合并)

文章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30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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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账户封存

(一)办理要件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出、销户、封存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二、账户启封

(一)办理要件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账户转移

一、办理要件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2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二)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调出单位是否已为转移职工办理封存手续,是否足额缴纳;

2、《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帐户合并

同一职工在中心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

一、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合并申请(加盖单位印鉴)。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二)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职工原工作单位是否已为该职工办理封存手续,是否足额缴纳;

2、职工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一致;

3、《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合并申请》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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