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操作规程(注销登记)

文章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30 21:25:1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办理要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一)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

(二)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 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2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二)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资料齐全,复印件与资料原件内容一致;

2、《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陈述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变更。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平顶山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