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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资阳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7-10-16 2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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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调整最高贷款额。本市职工家庭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实行存贷挂钩机制。首次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35倍,再次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25倍。

3.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利率上浮10%;不受理缴存职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4.调整提取、贷款申请时限。提取、贷款申请时限为购房合同备案一年内。对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超过12个月、再交易房(二手房)取得产权证超过12个月的不受理提取和贷款申请。

5.调整贷款最长期限。个人贷款最长年限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60周岁。

6.实行“提取、贷款二选一”政策。同一套住房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7.规范家庭代际间互助政策。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缴存职工且为所购房产权人。缴存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产权人为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在提交贷款申请后再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抵减贷款额。

8.规范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须有一方户籍在资阳辖区内,且所购自住住房在资阳辖区内。

9.严格提取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建、大修、租赁自住住房,严格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缴存职工因归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应至少保留六个月的缴存余额。

10.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时间为准,2017年11月30日前受理的业务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12月1日后受理的业务的按新政策执行。

11.本通知由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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