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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办理公积金委托扣款还贷提示(2016年3月版)

文章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25 07: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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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委托扣款还贷提示

(2016年3月版)

各位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给您提供更多方便,从2016年起,我中心试行公积金委托扣款还贷,即凡在本市有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步实行所缴公积金首选直接冲还贷款,主要流程分两步:

第一步:到原贷款点对应的进驻银行,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需:

①夫妻双方本人到场(配偶未缴公积金的可不到场);

②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

④原《借款合同》(借款人实在找寻不到可免除);

第二步:到各缴存点申请补提一次夫妻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需:

①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双方银行卡及复印件(转账至缴存人本人)

③结婚证;

④所签委托扣款还贷协议;

说明:

一、2015年曾因还公积金贷款提取过公积金的,待间隔一年后才可签协议和提取;2015年内新贷公积金的,需还满一年后才可签协议和提取。故其扣款方式仍按原约定,但目前节假日暂不扣款。

二、借款职工需用存款提前还贷、用多余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或办理贷款结清后相关事宜的,请到贷款点进驻银行处。

三、因维护整理信息数据,我中心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接受咨询外,不对外办理各项业务。

进一步详情,请细读《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还贷主要内容》,并随时关注南充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 www.nczfgjj.com。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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