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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2014年07月版)

文章来源: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02 2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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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如下:

办理流程: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审查同意后,贷款人向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下达贷款通知。由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市区

政务大厅一层

体育中心对面

星期一至星期五

根据政务大厅安排

12329热线

(全市统一)

郊区

长治市城北

西街116号

工行2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

6245009

长子

长子县漳源

东路62号

工行2楼

6243116

长治县

长治县迎宾街62号 建行4楼

8089110

壶关

壶关县府前街19号 工行1楼

6243308

平顺

平顺县迎宾大道

农商银行1楼

8922881

襄垣

襄垣县太行路193号 建行3楼

7293916

沁县

沁县沁州北路90号 中行3楼

7023315

沁源

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38号

工行4楼

6243826

武乡

武乡县迎宾街320号 建行2楼

6382217

屯留

屯留县盘秀北路34号 建行4楼

7523876

黎城

黎城县桥南路163号 工行4楼

6243538

潞城市

潞城市府东北路1号 工行2楼

624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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