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长治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

文章来源: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02 20:55:5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是:

1、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初审表。

2、初审: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合同:审核通过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到评估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到产权处办理他项权证,同时办理房屋保险,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借款人出具担保人的书面承诺,填写保证人情况表,委托银行到担保单位验资,出据验资证明,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6个工作日内完成。

5、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6、发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拨款通知书,将贷款资金划入银行,银行将资金划入售房人帐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长治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