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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关于申报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曲劳就〔2018〕3号)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2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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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曲劳就〔2018〕3号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驻麒麟区中央、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收缴计划下达工作,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使各参保单位准确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失业保险费率

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以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统计局统计口径。个人缴费基数依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申报,四舍五入到元

三、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二)纸质表格一式两份;

(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2017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若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与财务决算报表不一致的,需附差异说明;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五)2017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四、新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开户申请、《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表一)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二)纸质表一式两份;

(三)《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表三)纸质表一式两份;

(四)《2017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

(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六)2017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五、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自2018年4月 1日开始,4月25 日前申报完毕。逾期不进行申报的单位,于次年基数申报结束将该单位做暂停缴费处理。如:2018年度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5日,某单位2018年未按规定时间到就业部门进行基数申报,截至2019年4月25日仍未做当年及上年基数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人员将在系统中对该单位进行暂停缴费处理,并视为该单位脱保。

附件:1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表1)

2.附件2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2)

3.附件3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表3)

4.附件4县(市、区)就业中心填报收缴计划表

5.附件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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