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8-12-16 19:05:1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大连市:用人单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大连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在多少天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用人单位不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 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大连市: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有什么待遇? 福建省: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效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要接受处罚? 大连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初次缴费费率按照哪个文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大连市: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如何规定? 职工发生了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福建省:如何理解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工伤发生的所有费用是否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吐鲁番市:职工发生了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其法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