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产业观察

补短板、重创新、强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聂清如 刘运娟 发布日期:2019-04-15 09:52:5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已成为我国重要民生问题之一。老年人口及其家庭持续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有限的市场供给形成了巨大反差,突出表现为:供给机构不尽如人意,机构养老服务不足,老年照料服务机构严重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标准和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农村养老关注度不够;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无序,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缺口大,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医养结合资源缺少有效整合。对此,笔者有如下思考与建议。

补齐短板,提质增效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要着力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各社区要组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社区内老年人的日常事务,如家政、保健服务等方面统一协调管理,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队伍,提供专业化服务。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严重不足,要让养老资源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向农村养老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为他们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要紧扣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拓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资源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载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推动服务设施达标,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同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通过力量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主体。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要进一步打通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安宁疗护等长期照护服务。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体系。

完善创新,优化结构

激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活力,是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关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业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面临诸多掣肘,要打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中梗阻”,营造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最大限度为申办养老机构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加强规划引导,分级制定养老服务有关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做好涉老规划的落地实施。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对不同性质、不同主体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办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用于民间资本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政府创办的养老机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养老服务领域的PPP项目等。

推出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如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适老智能化、信息化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平台,丰富老年人产品。

协同联动,强化监管

要多部门协调合作。要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养老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发展养老服务工作。

要加强服务监管。要开展养老机构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加强养老机构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机构运营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开展养老院大检查、大整治,增强安全意识,加快制定并贯彻养老服务基础性、支架性标准,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作者单位: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珠海市:开展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贵阳市:认真学习狠抓落实 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淮南市打造养老创新理念 稳步提升服务质量 砀山县创新模式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立足实际 改革创新 向“颐养善养”目标迈进 苏州市努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黄树贤在北京调研强调: 坚持创新发展 破解养老难题 努力提升大城市养老服务水平 四川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 贵州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 重庆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2017〕 162号) 南京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2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87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8〕101号) 弘扬工匠精神 助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第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群像扫描 武汉市: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