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政策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0〕16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8-11 06:39:3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起,在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时,将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二、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40元。

三、2020年1月至8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领取9月份基本养老金时,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天津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政策问答 关于公布2021年度天津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政策解读 天津市关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问答 天津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9〕22号 天津市:关于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1号)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下发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确定了2021年社会保 天津市: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6号) 天津市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问答 天津市:关于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9号) 天津市: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4号) 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 天津市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天津市]关于公布2014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