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和补贴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生活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二、备案对象
已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
三、办理部门
区民政局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五、办理时间、地点
正常工作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咨询电话0731-88080949)。
六、申办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依法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提供消防备案合格凭证。养老机构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七、办理程序
1.接收、初审备案申请材料。现场对举办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要件不齐全的当面退回,并明确告知举办方需要补齐完善的资料。
2.受理、核查材料。一是重点核查备案信息材料是否符合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三是材料内容不完善的,告知需要完善的内容,退回修改后重新申请。
3.完成备案。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符合备案条件的及时给予备案,向举办方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提醒事项》等。
2、养老机构备案信息相关表格(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提醒事项)
注:内容来源于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官网,更新于2020-07-28,仅供参考。
本文地址:长沙望城区养老院备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