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管护知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第四版)

文章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22-04-12 09:01:5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老年人和罹患慢性疾病的人群是本病的高危人群,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条件的应优先考虑开窗通风,装有排风扇等抽气装置的,可以启用设施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2.做好健康宣传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掌握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等要求,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制度,并做好每日信息登记。

4.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内部管理,配合流调工作。台账核心信息包括单位相关人员(含第三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监护人详细现住址、家庭联系人等;台账其他信息应包括本单位楼宇分布图、所有人员办公场所座位分布图、人员探视记录、工作人员出差情况、近期核酸检测情况、单位聚集性活动及会议组织情况、访客记录表等,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获取重点人员信息并采取管控措施。

5.应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6.至少预备一个临时隔离区,用于出现可疑症状的被服务对象、新入住人员等留观使用。临时隔离区不应设在生活区,确保通风良好,每个房间要有独立的卫生间。

7.完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员工要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

8.提供必要的清洁用品,要在员工和被服务对象便利的场所摆放免洗手消毒剂、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9.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电梯按钮等公用物品及部位可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10.公共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可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11.应保证厢式电梯换气扇运转正常。

12.建立预约探访制度,做到非必要不探访,严格管理进出人员。如须探视要做好探访者的健康登记,进行体温监测,可利用“北京健康宝”、“行程码”等手段,实行“绿码”准入。所有探访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拒绝探访。

13.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需要外出就医的,应严格遵循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也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

14.被服务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为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转运至临时隔离房间,由专人陪同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出现上述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15.要限制发热病人同室人员的活动,并为其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

16.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终末消毒。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就地停止活动,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单位、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单位、社区接报后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17.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被服务对象和陪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安排返院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病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病例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8.本指引中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北京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要限制发 4月6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01场新闻发布会上,顺义区副区长冯江全介绍,顺义区在原有重点行业人群核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牵头起草《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在防范养老机构聚集性疫情方面提出,严格落实&l 11月14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413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表示:要加强北京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11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14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10月底,大部分区的养老机构渐次执行养老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0〕136号 北京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0〕78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北京市: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办法》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北京朝阳区2016年下半年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公示 北京市关于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我市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领导到延庆调研养老机构监管工作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