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机构政策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用工成本运营支出补助的通知

沪民养老发〔2023〕1 号

文章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08:29:0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12月23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和《上海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优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支持本市养老机构纾困发展,在对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抗疫补贴的基础上,就其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的用工成本等运营支出给予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下同),本市依法依规登记、收住老人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下同)。

二、资金安排

各区按照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本区养老机构实际收住老人数,以每床20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机构员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补助,该资金全区统筹使用。市属福利机构相关资金由市级资金予以统筹安排。

三、申请与拨付

1.区民政局统计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本区各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数,报区财政局安排资金。

2.养老机构如实统计本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员工在院上岗情况,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至各机构。市属机构由市民政局进行发放。

3.补助资金在2023年1月20日、2月20日前分两批发放到位。

4.各区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养老机构准确提供台账资料,严格把关审核,督促机构将补贴资金按时按规定用途准确发放,严禁挪用、非法侵占补贴资金。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所在区内没有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稳妥有序调整人员进出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措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长者照护之家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民规〔2021〕7 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民规〔2021〕8 号 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2〕1 号 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1〕14 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的通知 沪民养老发〔2021〕15 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沪民规〔2017〕8号) 上海市: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号) 上海市: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号) 上海市:关于资助开展社区日间照护机构运营模式试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22号) 上海市:关于“十三五”期间本市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8〕19号索取号:AA9102003-2018-014( 2018年07月06日 ) 上海市: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 沪民规〔2017〕6号) 上海市: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民规〔2018〕20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