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7-10-15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2011年7月起,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上海市:2013年10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上海市: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按12比例缴费的基数怎样计算,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上海市: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怎样计算,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上海市:从业妇女缴费未满12个月,生育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上海市: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市: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上海市: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怎样计算,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上海市:1.请问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包括生育保险;2.已在沪缴纳超过一年的社保,如果更换工作单位的话是否存在需要在同一家单位工作满一定期待才能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的规定?3.生育生活津贴的工资标准是否以 上海市: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有哪些? 上海市:关于实施城镇生育保险医疗保健服务的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你好。本人2016年3月于上海离职返回广州工作,且以后没有打算来沪工作的计划。请问之前上海公司缴纳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应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提取?如需办理转移,需要哪些手续和准备哪些材料呢?谢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