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7-10-15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