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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多少?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7-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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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延长期不少于1个月,但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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